雙重課稅協定(double tax treaty) – 也稱為DDT 雙重課稅協議 (double tax agreement,簡稱DTA),是兩個國家(或政府)之間的協議,以避免在相同的期間內,在兩個國家對相同的納稅人,就相同的課稅事項,徵收相類似的稅收。
雙重課稅協定的目的有三項:
- 在兩個國家對相同收入徵稅的情況下,防止雙重課稅的風險。
- 為跨境貿易和投資提供確定或特殊待遇。
- 防止超額的外國稅收和對抗海外商業利益不平等待遇的其他形式。
在沒有雙重課稅協定的情況下,跨境分配的收入將同時被產生和分配的國家課徵稅收,以及被投資者居住的國家視為所得課稅。因此,舉例來說,英國個人投資於雀巢股票(雀巢是一家瑞士上市公司),將被瑞士當局徵收35%的稅款。他們也必須透過英國報稅申報該收入並繳稅。在這個情境下,同一筆款項會被徵收兩次稅,這對於個人投資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雙重課稅協定實際上有什麼作用?
一般而言,兩個國家會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說明雙方如何避免雙重課稅。不同國家之間的細節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情況下,投資國(以瑞士為例)會先徵稅,而投資者居住的國家(以英國為例)則會將瑞士已預扣的稅款計算在內。
在雙重課稅協定中,將有一套「條款」說明不同類型的收入,以及政府希望如何處理每種類型的收入。這通常包括投資和其他收入,例如:
- 股息
- 利息
- 權利金
- 資本收益
- 就業所得(對外籍人士很重要)
- 董事酬金
- 藝術家、學生和知名運動員的特別約定
除了決定如何適用這些稅收之外,雙重課稅協定也為許多其他政府文書建立了定義基礎。這通常包括常設機構的定義,也就是實質居住的實體(entity)版本。為避免在這裡或其他地方產生疑問,雙重課稅協定也定義了「居住地」和「個人」。
大多數雙重課稅協定遵循OECD發佈的所得與資本租稅協定範本,最新版本於2017年發佈而您可以在此閱讀。
沒有雙重課稅協定會發生什麼事?
在撰寫這篇文章的當下,有超過6,000個雙重課稅協定正在實施,而且這些協定會因各種原因而不斷改變。最近,由於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美國暫停了與俄羅斯聯邦的大部份雙重課稅協定條款,這意味著投資於美國公司的俄羅斯居民將對任何股利所得按30%的稅率繳稅,而非根據雙重課稅協定享有10%稅率。如果某個國家完全沒有雙重課稅協定(而不是有一個被暫停的協定),那麼股利的發行國將以最高法定稅率課稅。
儘管沒有雙重課稅協定,不表示投資者無權降低法定稅率。在某些情況下,會有涵蓋非居住投資人的國內法規,通常是平等法。歐盟已採用此法,如果投資人是大型基金,甚至可以將國家告上歐洲法院。歐洲法院的每項此類索賠案都是以歐盟的非歧視指令為基礎,並由原告勝訴。這意味著,即使沒有雙重課稅協定,其他任何人只要能確立自己與原告的案件之間建立對等關係,也能獲得退稅。
雙重課稅協定及其相關法律的另一個特點是,一般而言,如果在投資國被徵稅的所得可透過退稅程序取回,則投資人不能將該所得計入或抵銷其國內所得稅。因此,在我們之前的例子中,瑞士的法定稅率為35%,而英國的協定稅率為15%。有些投資人嘗試在國內報稅時抵銷差額,但這是不被允許的,因為差額的20%可以向瑞士政府索回。換句話說,您只能針對無法收回的海外預扣稅部分申請稅收抵免。
什麼是雙重不課稅?
是的,這也是一件事!雙重課稅協定也處理非課稅情況。這些涵蓋了不對活動徵稅的情況,以及稅收極低的情況。雙重不徵稅的情況不包括公司不徵稅的情況,因為該活動實際上在其他地方被課稅。
因此,希望您現在可以了解到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是國際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且對於擁有跨境投資組合的投資人而言非常重要。如果您想瞭解更多關於雙重課稅協定以及相關退稅程序的資訊,有一本書名為《跨境預扣稅 – 投資人與中介機構實用指南》的好書,您可以在這裡購買。我們有提到這本書是我們的董事長 Ross McGill 所撰寫嗎?如果您有任何問題,何不聯絡我們的專家。